我家住郑州市金水区,是原来郑州市公安分局的家属院,10年12份过的户!前几天,公告栏上让业主5.1前交物业费,乔迁新居的我们本是高高兴兴的去交物业费,但是收费的说,这房子从08年开始就没交过物业费,非让我们从08年开始交,一年就是1000多。值得一提的是,房子的原主人也是公安分局的,买房后就没有住过,根本没有享受过物业服务,没有服务,怎么可能会缴费,就像去酒店转一圈,只是走走,什么都没做,就要给酒店交服务费?开什么玩笑!这应该怎么解决?这件事让我们原本高高兴兴的一家烦恼着!真的不行,能走法律途径么?真是郁闷之极了……………………希望能得到指点,感激不尽!
联系过原住户,他们买房后就没住过,没享受过物业管理,怎么会交物业费!我的房子虽然名义上是二手房,但实际上是新房!
你好,你说的真是让我豁然开朗!再麻烦你解答一下,这个物业基本是公安分局的人,似乎并非真正物业!我去交时,他不肯收,非让我连以前的一起交才收,另外,他甚至还不让我的车进入院内,还说买房时没跟他们说,没变更注册!
追答补充回答:
1、这房子是公安内部的房?是否限制对外转让?是否已经过户到你名下?
(1)如果不限制对外转让、且已经过户到名下:带你的房产证和买卖合同到物业备案。备案后他再不让你进车,可以到法院起诉物业。
(2)如果你不补过户前几年的费用就不收你现在的物业费或者不让你进车或停电停水等: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物业公司。
(3)虽然我说的可能让楼主你豁然开朗,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人所有单位都会按法律规定办事,如果都严格按法律规定办,法院就可以关门了,呵呵。所以,如果物业坚持让你补交不补就限制你,你想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就只能到法院起诉了。
(4)如果这房限制对外转让:你的买卖合同可能无效,这些问题就要找原房主交涉了。
2、如果物业不是独立的法人公司、只是公安局的附属公司:可以找公安局的领导交涉。
谢谢,房子已经过户了,但是他如果不让备案还不让进车呢,因为他说买房时没跟他们说,没变更注册。是不是正常上我去备案,然后我就交我的,就不管原业主的了?他似乎不会给我备案!
追答补充回答:
抱歉,昨晚有事先下了,未能及时回复,见谅。
1、只要这房子公安局没有限制对外转让:你过户后,他说没有变更注册,你现在去变更就行了。
2、他不给变更或是变更后不让你进车:可以到法院起诉。
3、但如果这房子是公安局的内部房、公安局限制对外转让:没有经过单位或物来同意的买卖,有可能无效,很难向物业主张权利,只能和原房主协商、由原房主出面解决。至于原房主说没有入住交物业费不合理的事,应由原房主去和物业交涉,仍然与你无关。他没入住都可以不交物业费,你既没入住、那几年更不是业主,更没道理让你交物业费!
物管费从签字收房之日起计算:
物管费的收取应该按照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开始算起。如果到交楼日期后,开发商没有书面通知业主收楼,,业主因此延迟收楼的,,不必缴纳物管费。就算是有销售人员口头通知业主收楼,这也不符合流程,不能算作是开发商已经通知业主收楼。
在收楼时,倘若业主发现楼盘有质量问题需要整改,整改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物管费应由开发商承担,业主无需缴纳物管费,因为这属于开发商造成的,应由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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