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预收一年有法律依据吗

物业费预收一年有法律依据吗

物业费预收一年没有法律依据。按照规定,物业管理公司不得违背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意愿提前收费。经批准可以预收的,预收期不得超过6个月,若是物业公司没有出示政府行政部门批准文件,可以拒交。一般物业费从房屋交付之日起开始收取 。对于房屋未达到交付标准的,业主可拒绝收房。一旦收房就标明已接受现在的交房情况,就需缴纳物业费。如果有政策规定能超过一年,预交一年就是合理的,如果规定不能超过一年的时间,预交一年就是不合理的。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物业服务费预收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乱收费怎么投诉
物业乱收费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投诉:
1、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
2、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