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二手房,没下房产证,业主按揭。付了首付,业主还要求我们解押。安全吗?

通过中介买的 房子价值35万 先给了他20万 没有做公证 购房合同在我们手里 。 现在证下了,卖方要求我再给钱去解押 他说他没钱, 可是他差银行17万 。我就和他说解押的时候他付2万我们付15万, 但是这样安全吗?解了押取了证 他不去过户怎么办?这样我的35万就没了 我该怎么做才能得到保障? 解押需要几天才能拿到证,解押有没有什么取证必须要的手续我可以拿着不让他自己取证的?求专业人事详细解答。!!!找中介也没用,一副爱理不理的态度,好象不关他的事,我问中介出了问题谁承担损失,他回答我应该不会 - -,
再过几天就要叫去解押了。 中介也不肯垫付 。 我该不该拿钱去给他解押啊?但是不解他又没钱,我又得不到房子, 首付的20万就一直在他手里 求专家。求详细解答。

你没有任何保障,既然已经给了他20W,那你也只有硬着头皮交易了,你首先要确认一点,他的房子里面,除了17万,还有没有其他的抵押。这个到交易中心拉份产证调查,上面会有显示的。如果没有,你和他一同去银行解压,解压完后,所有的资料你全部收走,这样就算他自己私自想把产证拿走,也是不可能的事情。然后你们就可以按照买卖合同流程走了,走之前,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起诉中介,看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赔偿,这个属于中介的工作失误导致的。等过完户,直接起诉中介。
如果说解压完了,业主不想去过户,那么你带起所有的资料去走法律程序,这样无乱结果怎么样,业主要么还你钱,要么房子交由你处理。
如果除了这17万,还有其他抵押,那你只有放弃交易,直接起诉中介和业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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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16
这个问题牵涉到买卖双方的信用问题。如果双方都守信用,则不存在任何问题。关键是双方可能对对方都不太信任。我看你既然已经预付了20万元房款,还有35万元,当初约定的时候对之方面如果有约定,按照约定的付款时限和比例执行,没有具体约定的话,你可以与对方补充约定,剩余的15万元,可以先付10至13万元,帮助对方解押,同时解押后的有关领取房产证的手续由中介方帮助保管,其余的房款也可以请中介帮助保管。待对方协助你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再将剩余房款转给对方,这样你取得了房产证,对方也放心的取得了房款。问题是现在对方要求的一下子帮助将17万元的给付了,这就超过了房款的总额。是不是对方有意加价,你要充分考虑。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千万不可答应将全额的房款或超过全额的房款全部付出。
还有一种办法,让对方找出第三方或中介方,以借款的形式,由你借钱给中间人,再由中间人转借给对方,帮助其解押。启动办理房产证的程序。也要事先约好,将办理房产证的相关票证手续合同之类的交第三方保管,认第三方说话。这个第三方一定要双方充分信任可靠。
第2个回答  2012-02-16
二手房交易为安全起见,房款一般放在房产交易部门的资金监管账户,过户手续办完后双方到监管部门办理转款。你既然已经交了首付20万元,就要保管好收条、合同,银行解压需要付清的余款最好经过资金监管处理,但是2万元应当让对方支付,而且,最好在解压付款时交付房屋。
第3个回答  2012-02-16
建议您到工行办理二手房贷款。
工行的办理二手房贷款的规程可以有效保障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安全——工行要求房屋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额。
然后,要求借款人(购房人)将首付款存入由银行监管的售房人账户;贷款审批通过之后,与房屋买卖双方一起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抵押手续; 抵押办妥之后(抵押权证书由银行保管)将贷款发放至售房人账户。
房产过户和房款结清同步进行、同在银行掌控之下,可以确保房屋过户之后售房人拿到全额房款。
如果房屋无法过户,则贷款手续中止,银行退还借款人(购房人)首付款,能够避免购房人的首付款损失风险。
银行二手房贷款对房屋买卖双方利益都有很好的保护。
第4个回答  2012-02-26
不安全。这样真的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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