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鉴定与赔偿的问题

在深圳开垃圾车,工作中右手小指受伤现被截掉三分之一,带指甲那一节被完全拿掉了,如果做工伤鉴定的话可以评上级吗,还有我应得的赔偿有那些,现在单位什么也没说只是让在医院住着把手看好了在谈,生活费都不给点,一个人在医院住着心里也没底,希望有专家说说我该怎么办,谢谢!

一、根据《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规定: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可以评定为10级伤残。
注意:仅是可以,不一定能评上等级。
二、应得的赔偿有:1、医疗费(按发票)2、住院治疗的伙食费(一般为50元一天)3、交通费 4、停工留薪期内工资(需停工休养的)5、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的本人工资)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个月本人工资)
三、如果不能评上等级,第6、7项赔偿不能获得支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8-04
肯定能评上等级。估计是在7-10级。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2个回答  2011-08-04
右手小指被截掉三分之一,应该能评上工伤十级伤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十级第6)条: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十级伤残,除了工伤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误工费)之外,应获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以及离开单位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有差异,咨询深圳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19
你这种情况属于”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是十级伤残。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6 个月= 15306 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 个月×2551 元=10204 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 个月 ×2551 元=2551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5306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10204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 2551 元=28061 元 。月基数每个地方可能会有点区别,是当地平均工资。
如果单位未给你买保险的,则由单位承担。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8-04
是否签有劳动合同?
1,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公司要向社会保险部门申报工伤。公司逾期不申报的,员工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报。1年内不申报的,赔偿请求不会得到支持。
拿到工伤认定通知书后,你需要再去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2,等伤残等级下一之后,一般的赔偿内容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支付)。具体金额依等级而定,同时不同的地区标准也不同。
3,依你目前的情形,先拿到工伤认定通知书,拿到之后,由工伤保险部门支付你的医药费。
等病情稳定之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凭鉴定书向保险部门及公司索要赔偿。

当然,如果公司未给你购买保险,则上述所有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4,若未购买保险,你的医疗费理应由社保基金垫付,而后由社保基金向你公司追偿。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