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水韵的通用韵部有什么规定?

就是那哪些部可以通用?

邻韵可通,但近体只许通首句(飞雁入群格)或末句(飞雁出群格)。

每个韵部包含若干字,作律绝诗用韵,其韵脚的字必须出自同一韵部,不能错用。因为平水韵是根据唐初许敬宗奏议合并的韵,所以,唐人用韵,实际上用的是平水韵。

上平:一东、二冬、三江、四支、五微、六鱼、七虞、八齐、九佳、十灰、十一真、十二文、十三元、十四寒、十五删。

下平:一先、二萧、三肴、四豪、五歌、六麻、七阳、八庚、九青、十蒸、十一尤、十二侵、十三覃、十四盐、十五咸。

扩展资料:

韵基相同是同韵的基本要求,不同体裁的韵文对押韵要求不同,有的仅要求韵基相同,有的不仅要韵基相同,而且要求声调相同。

从诗歌押韵可以看出,收声相同就是指音节主要元音(韵腹)、韵尾和声调相同,就称为押韵。其中,宋词和元曲的用韵,还可以不同声调通押。

《切韵》系韵书是区别声调的,他的韵,是韵基、声调相同的字。《中原音韵》是不区别声调的,他的韵仅是韵基相同的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韵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平水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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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8
《平水韵》的使用方法其实很简单。

先说声调。今音分一、二、三、四四声,古音分平、上、去、入四声,平水韵106部实际就分属于平、上、去、入四个类别之下。格律诗讲究平仄,如使用《平水韵》指导格律诗声调,则其中“平”即为平声,“上、去、入”即为仄声。

声调的问题解决了,下面来说韵的问题。在今音中,什么样的字可以放在一起押韵,你一定很清楚了,粗浅地说,比如“楼、洲、头”这类字,因为都以韵母(ou)结尾,所以读起来顺口,是可以一起押韵的字,这么来讲你理解起来应该没有困难。那么在古代,这个道理也是同样,《平水韵》的106个韵部,正是按照字的古音来归纳的,比如“上平一东”中的所有字,在古代均为同一个韵母;“上平二冬”中的所有字,在古代均为同一个韵母;“上平三江”中的所有字,在古代均为同一个韵母……依此类推。而相应地,不同韵部中的字,在古代就不是同一韵母,尽管也许在今天,由于语音的演变,它们的韵母部分读音趋于相同了。比如“上平一东”和“上平二冬”就是非常典型的例子,在今天这两个韵部中的字韵母基本都是“ong”,读起来没什么差别,但在古代格律诗中是决不允许通押的。说到这里,为了使你的理解更清晰,我还想反过来再举一个例子,由于语音的演变,在古代韵母相同、属于同一韵部的字,在今天也有可能出现分化,不再押韵,比如“上平五微”中的所有字,把它们用汉语拼音注明今音,会发现它们的韵母部分很明显分成了读“i”和读“ei”两类,在今天“i”和“ei”是不能通押的,读起来很不顺口,但是在古代这些字有着相同的韵母,并未分化,是同一韵部的字。

总之《平水韵》是一部很简单的韵书,你只需知道同一韵部下的所有字音调相同、韵母部分相同便可以了,按照这一标准,把所有汉字分成了106类。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了之处,可以追问。追问

第一,copy来的,不负责任。
第二,答非所问!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01
邻韵可通,但近体只许通首句(飞雁入群格)或末句(飞雁出群格)
(一)“东”、“冬”为一类。
(二)“支”、“微”、“齐”为一类,“支”与“微”较近,它们与“齐”较远。
(三)“鱼”、“虞”为一类。
(四)“佳”、“灰”为一类。
(五)“真”、“文”、“元”、“寒”、“删”、“先”六韵为一类,“真”与“文”近,“元”与“文”近,“寒”与“删”近,“删”与“先”近,“先”又与“元”近;“真”与“元”,“寒”与“先”,“元”与“删”较远;至于“真”与“寒”,“寒”与“元”,“文”与“删”、“先”,“先”与“真”、“文”则原则上不能认为邻韵。
(六)“萧”、“肴”、“豪”为一类。
(七)“庚”、“青”、“蒸”三韵为一类,“庚”与“青”较近,它们与“蒸”较远。
(八)“覃”、“盐”、“咸”为一类。追问

有理论依据么?或者那本书上有这明文示下。我知邻韵相通,就是界限不清楚。

追答

这是摘自王力漢語詩律學
會有通韻是因為聲律演化以後再溯源
這是一門相當冷僻的學問
你可以看一下詩韻集成裡頭有通轉之韻部
或是網上搜一下應該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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