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妈在20年前买的一座私人独院,买下时有房产证、购房合同、集体土地证、现金收据条,后来拆了旧房子重新盖的新房,原来的房产证、购房合同已丢失,现在只有土地证和现金收据,请问我现在要过户该怎么办理?曾经的那家房子主人已经联系不上了,像我们家这种情况该怎么过户呢?过程麻烦吗?要多少钱?谢谢
20年前是,但现在早就纳入市区了,而且父母当时就没有过户,现在还是人家的名字呢,但是曾经的旧房子已经拆了盖了新房,怎么申请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和过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