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适用法律错误

如题所述

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大陆法系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法律适用采用演绎的方式即先有成文法后再去套用法律。 法律的适用其实就是一个逻辑三段论的推理过程,大前提是法律,小前提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变化的事实,根据大小前提得出结论即法律后果。 适用法律错误指的就是大前提错误

一个施工单位因要对一位于公共通道处的地下供水管道进行检修作业,故在该通道上挖了一个用于检修作业的深坑,却未按民法通则第125条的规定在坑的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导致一路人掉入坑内受伤。法院经开庭审理后,最终依据民法通则第106条2款的规定进行了判决,而民法通则第125条的规定却未被法院引用。 一个法律关系,有时候因法律颁布的部门不同,时间不同等原因,会受到多个部门法或同一部法律的不同法律条款的调整,这在法理上称为法律冲突。出现法律冲突时,一般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进行处理。 民法通则106条2款属一般规定,125条属特别规定,应该适用125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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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20
简单来说,就是判决的时候,用错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