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证处公证完了的欠条丢了 这个怎么办? 跟对方能要还钱吗?

如题所述

  按实际情况,就算公证的欠条丢失了,只有其它的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存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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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04
你好 很高兴能收到你对我的求助 这说明我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大家的肯定!谢谢你的信任!
回答:
楼上胡延斌扬州说得很对。
我个人认为你的凭据可以是公证处给你公正的文件,而非仅仅只有借条。
如果对方以你没有借条为由要求法院认为已经还款,你可以请求对方出示收条。
因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现在是对方主张他已经还款,应该由对方举证——收条
当然 这个是建立在“你们存在真实有效的公正过的文件,且你能提供”的前提上。

友情提示:1、按照你所述情况,这次你没有什么问题,可以得到赔偿,但请你以后要保管好拮据等很重要的资料文件。
2、公证是个好习惯。追问

我家这个欠条是我母亲借给我母亲的妹妹的, 可是我母亲的妹妹跟我母亲说 就不给还,还说我母亲坏话! 还有以前公证完了之后 跟我母亲说 那个欠条留给她女儿。因为担保人是她女儿 我妈妈是农民就啥也不知道就给她女儿了 , 那时我不在家,也不是小数目,我觉得那个欠条可能在她女儿家, 这也能让她们还钱吧?

追答

这个毕竟是你的家务事,而且看样子你还有事情没有讲清楚。
首先,我得先告知你一个事情,你母亲的妹妹是你应该叫姨母或者姨姨,这个是尊重,无论她和你母亲吵到什么程度。
我给你的建议:咱们现在司法下乡了,有专门的调解部门,先找村里调解一下,再找司法局等司法部门,这个不花钱。我觉得一旦诉讼,那肯定是亲人都没得作了!
补充回答:希望你能本着保持家庭、保持和睦的态度去处理,你可能在家(农村)待得不长,可是你的母亲等亲人还得待很久!处理不当,大家都会“另眼”相待,甚至寸步难行!
慎重考虑诉讼!其一,因为血缘、亲戚关系;其二,按照我之前的逻辑,如果对方举证说:“你看,我已经还了,借条在我手上!我们这边都是按照借条算的,借条交到我手上就代表还债了!”所以说,你的举证责任可能还很重,这可能还需要涉及到还款问题,如何证明没有还款了!具体的事宜,不是一两句话能够说明白的,而且涉及到当地的风俗。
如果钱真的很多,你又不想太花钱,可以先找找政府机关的免费调解部门,要事先问清楚是不是要收钱,怎么收费;或者建议你直接找当地律师,不用太有名气,新人都能帮你解决这个问题,但你一定要把事情讲清楚,费用一定要事先问清楚!

一点心里话:其实,我对于回答网上问题,已经准备退出了。我已经在减少回答了,且只回答向我或者我团队求助的人回答。其一,当事人都不说实话或者不说全面,而且很担心我们会找他,让他们委托。其二,说句实话,我和我所在团队的大部分成员也这里回答问题,是没有钱赚,也不指望赚钱。但,律师也是要吃饭的!我用打字的时间可以去接待几个法律咨询,速度快,不用打字,轻松,还有钱拿。但我却在这给你打字,给你回答那几句话,其实还没有讲清楚的问题,而且我没有提问的可能性,没有一点互动。
我之前已经用百度hi给你回话了的,希望你有事情可以回复我,一方面这是为了保护你的隐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互动,把事情弄清楚,而你却没有一点基本的礼节,连给我回复一下都没有!所以,我给你的义务咨询,到此为止。请不要再继续追问,无论你是否采纳!

ps:1、律师的职业具有地方性,即便是当地的律师,如果不是专长于那个领域,也不一定会知悉相关的情况。
2、我觉得如今的中国是“大案讲政治,中案讲影响,小案讲法律”,但大家要记住,我们都只是一个个小老百姓,我们的案子,基本上都是靠法律解决,所以大家才这么积极的学法!希望大家做事情、下决定前多问,多查!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04
当然能要,借条只是一个凭证,并不能因借条的丢失而使你对债务人丧失债权。

通常情况下,公证机构还会留存一份你们的借款合同之类的文件,可以借之复印,作为凭证。
第3个回答  2011-08-04
找他们当事人咨询一下吧,给钱不给钱,怎么说还是得他们给你补啊。
第4个回答  2011-08-04
你不告诉对方,他怎么知道你欠条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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