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我的房子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应该是你有官司,法院最后判决你有给别人支付价款的义务,你又不配合,这样法院就会查封你的资产,先评估,公示,如果还不支付,就会进入拍卖程序,法院就会委托拍卖公司,对你的房子拍卖变现,以偿还你应支付的价款。
你问怎么办?你想终止拍卖程序么?那,只有以下几种情况:
1、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2、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
3、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规定的金钱债务的
4、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的
5、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6、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的
7、其他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追问

第6条: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那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被拍卖的房子都算是户主的吗?家人那一份同样都可以被拍卖吗?

追答

你的房子是什么情况,商品房,还是农村的平房,有没有房产证?房屋的所有权,以产权证明上载明的为主,如果只写了户主,那,就是你自己的,可以查封拍卖。如果还有共有权人,需要先确权分割,然后再拍买,但是共有权人有优先购买权。

追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是如何说的?并且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拘留???急急急!!!!

追答

第一百零二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四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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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3
如果你违反法律,那么肯定没办法,如果不是,或有什么内幕,那可以上诉到更高级的法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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