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分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重点:产权。

那个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重要区别在什么地方呢,另外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价位大概能差多少。需要注意几点事项呢?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 实用效果。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折让费、 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一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 成本价由 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 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 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最大的区别有: 1、土地是划拨而非转让,所以经济适用房买到的时候没有土地使用权; 2、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套型都有国家严格的规定; 3、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必须满足国家相应的规定,也就是人均居住面积和家庭人均收入必须达到当地的相应标准; 4、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开发商不能随意定价、调价; 5、经济适用房在不同地区在转让中有不同规定,一般都是在一定年限中不允许转让; 6、经济适用房在转让中需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金。个人认为经济适用房的价格 会比 商品房的价格会比较便宜,但是商品房的质量会比经济适用房的好,看你自己怎么选择了。如果资金 够的话 可以选择商品房优惠会 比较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9-06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负责建设给中低收入的人群,为了解决他们住房困难问题;商品房大多是由开发商进行拍地,再进行房地产的建设。那么,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1、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

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商品房销售完全市场化,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

2、土地性质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由政府依法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免交土地出让金;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严格按“招拍挂”的有关规定,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供应,须交纳土地出让金。

3、价格政策不同

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

4、户型面积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单元(套型)面积相对要比商品房的小些,它以“适用”为主。在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规定,经济适用房的户型,应该主要以二、三居室为主。也就是开发商要以建设面积适中、功能比较齐全的住房为主,而不是追求超大面积的户型。而商品房的户型面积则开发商会根据市场需要而定位,如普通住宅和公寓住宅的多居室、复式、跃层、错层以及别墅等等,商品房的面积也从几十到几百平方米不等。

5、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不同

商品房的物业管理收费,政府只核定成本构成,价格标准主要靠市场调节。对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收费,政府要严格进行控制。这样对中低收入者来说,经济承受能力好一些,以避免出现“买得起房住不起房”的现象。

6、享有的权利不同

租售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对商品房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四个方面,政府没有任何干预。买了商品房随时都可以出售出租、继承、赠予,只要按规定交了税费就没有任何限制。对经济适用房政府有一定限制,对占有、使用、处置权利,现在的政策没有限制,主要是对收益权利做了一些限制。你的房子要出售,政府就要做一些调节。

7、建设单位不同

经济适用住房一般是由政府直接组织建设,或者按照政府组织、企业市场运作的方式,实行项目法人招投标,选择符合条件的开发商建设。普通商品房则必须由市场运作方式建设。

以上就是关于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之间的区别的介绍,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如果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则一定要了解其是否可以出售,有无限制条件。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6-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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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07-06
对比一下你就知道了:
1.公房:单位分房子,作为福利无偿居住,房子归单位,个人没有产权,土地性质是国家划拨地,房改后退出历史舞台了。
2.集资房: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半福利性质,单位会补贴部分。个人有房子的产权,没有地的产权,土地性质为国家划拨地,通常情况下不能上市交易。
3.经济适用房:政府针对社会低收入者与开发商5合作建设的房产项目,政府出地,开发商建设,限定价格针对低收入者出售,个人有用房子产权,没有土地产权,土地性质属国家划拨地,补交地价款把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地后可以上市交易。
4.商品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以市场价格面向社会出售的住宅性房屋,即为商品房。其基本特性为:一是开发主体为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开发企业;二是资金来源为开发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而不是政府拨款;三是建房的目的是用于销售或出租,而且是按商品房价格出售和出租。个人拥有土地和房屋的产权,可以随意上市交易。
第3个回答  2010-07-08
经济适用房:政府针对社会低收入者与开发商5合作建设的房产项目,政府出地,开发商建设,限定价格针对低收入者出售,个人有用房子产权,没有土地产权,土地性质属国家划拨地,补交地价款把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地后可以上市交易。
4.商品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以市场价格面向社会出售的住宅性房屋,即为商品房。其基本特性为:一是开发主体为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开发企业;二是资金来源为开发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而不是政府拨款;三是建房的目的是用于销售或出租,而且是按商品房价格出售和出租。个人拥有土地和房屋的产权,可以随意上市交易。
第4个回答  2017-04-10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都是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书面凭证,其财产权利受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和规范。只是在使用和交易方面就有不同了。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会在产权证上附注一栏写明是经济适用房的,如果没有写的,则是普通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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