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助法律专业人员:房产该怎么分配好?

我一个朋友A,她现在65岁,是一名教师已经退休,学校返聘工作,A有2个女儿,但不是自己亲生的,是A的丈夫之前的亡妻所生,现在A的丈夫去世了,她丈夫立的遗嘱是把自己所拥有的2套房子的一半房产全部归2个孩子,一套在市中心,一套在郊外,2个孩子现在急着要把房子都卖掉分钱,还说:反正现在房产有一半属于我们的,我们要卖掉,取得属于自己的一分钱,A你以后等把房子卖了分了钱,自己再买房也好,租房也好,我们不管。
请问这种情况,A的希望是 不卖掉市中心的房子,郊外的可以卖掉,因为现在住在市中心的房子离工作单位较近,老人家也不想以后要租房子度日,毕竟年纪那么大了,太折腾,想安度晚年都不行。现在2个女儿都结婚了,有自己的房子,都没和A住在这个房子里, A还有个弟弟和其家人,A希望以后就和弟弟他们一起生活了,这种情况下,A的弟弟和家人可以住进去吗?2个女儿有权利不给他住进来吗?假如A的女儿又要搬回来住,可以吗?(前提是她们都已结婚,有房子住)这2个孩子做出如此没有道德的行为,A想要和她们划清界限,不再往来,但又不希望卖房子,可以怎么办好呢?一般法律和保护老人权益法对A有帮助吗?谢谢!

A的丈夫留有遗嘱,那么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也就是说那两个女儿应该取得这两套房屋一半的价款。本案中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把两套房屋作价,由价格鉴定部门进行价格评估,然后你朋友A可以选择其中的一套房产,如果这套房产价格高于总价的一半,由A不给那两个继子女差价,如果小于总价的一半,由两个继子女补给A差价。这样就可以留下一套房屋。在房屋的争议没有解决之前,最好不要让A的弟弟等外人搬来住。
这个办法我自认为坚固了你朋友A和两个继子女的想法。
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由法院来进行判决。但我相信判决结果应该也是上面我说的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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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05
看2套房产是在A婚前由丈夫购买,还是在他们婚后共同购买。如果是共同购买,他丈夫的遗产只占全部房产的一半,另一半是A的财产,他丈夫的遗嘱中对于A的财产是无权处分的。
如果全部都是A丈夫的婚前房产,由一半按遗嘱由两个女儿继承,一半由A遗嘱。
2个女儿要卖房首先进行房产继承的公证,办理过户手续后才能卖房。两套房产可以协商,一套由女儿卖掉,一套由A继承,差价部分可以补偿给对方。
因为都是继承人,都对房产有部分的权利,不管是女儿想回来住,还是A让弟弟来住,他们都有这个权利。
如果双方对房产的分割协商不成,只能起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9-05
该案中,根据你的述说,两套房是老夫妻的共同财产,也就是他俩一人一半。后来老爷子去世把属于他的一半房产以遗嘱的方式全由两个女儿继承。
现在其实你们已经出现了矛盾,做好应该依法对财产进行分割。
市郊的房子双方都同意卖掉,可以卖掉,卖方所得款老太太归一半,另一半归两个女儿。
市中心的房子双方不适合共同共有,也应该进行分割。两女儿主张卖房,老太太主张要房的,可以由评估机构做评估看房子值多少钱,再由老太太支付相应的房款给两个女儿,房产即归老太太一人所有,两女儿也得到卖房所得。
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
第3个回答  2011-09-05
遗产在没有分割之前都属于共同共有。本案中,两套房屋属于老头和老太太的夫妻共同财产,老头去世了,首先分割一半出来给老太太。剩下一半由2个女儿所有。因此老太太可以拥有自己的那部分。
老太太可以起诉,要求分家析产。在没有确定之前,其他人不能住啊,否则视为侵权啊。
最好就是起诉,让法院分配。
第4个回答  2011-09-05
那两个女的可以不让A的弟弟进去住,也可以搬回来住,只有把市中心的房子买下来,把钱给那两个不孝女就分清界限了,如钱不够可以让她弟弟也出点,以后房子还不是给他弟弟啊。那两个女的也是这个意思不能让他这个后妈白住,要住你就把它买了或你自己去租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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