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张律师,我母亲是农民工58岁,17年六月份,眼睛在工作上班期间受伤,劳动仲裁委以超过退休年龄不予受理,说可以去法院起诉,我想问一下张律师,如果去法院起诉是按照追偿工伤待遇来起诉还是按照意外伤害来?而如果按照赔偿工伤待遇来起诉法院会不会受理,就是说这个程序能不能行,?还是说法院最后只按意外伤害来受理此案。谢谢您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