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年1月2日开始请假的,然后2月10日开始上班,1月份有国家规定的4天有薪假,公司说我没上班不给发工资,4天有薪假也没钱,发2月份工资时居然扣了1月份的保险钱,合理吗,难道4天有薪假的工资都抵不了那4元钱的保险吗?请各位朋友告知一二,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