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父在91年之前买了一套农村的房屋,土地使用证已经是我父亲的名字,在土地确权的时候能确给我们吗?

在91年之前因为政府要在我们之前的居住地修水库,所以搬到现在的居住地,祖父买了一套农村的房屋,原来的房主早已经搬走啦,在我小的时候,土地的使用证已经到了我父亲的名下,但是我们都不是本村的户口,我想请问在房屋确权的时候能否确给我们,在面临拆迁的时候我们能和本村的居民享受同等的权利吗

不能,既然土地使用权证上的户主是你父亲的,这种情况就不能确权成你的,除非你父亲过户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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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18
根据现行法规的规定,宅基地的多少是以家庭内人员总数的多少来划分的,即3人一户是多少,4人一户是多少,等等。其中,3人以下的户头,按照3人一户的数量划分。同时规定,宅基地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宅基地是国家给予农民盖房子以及附属设施的,其使用权是只有农村村民才能享有,城镇居民(非农户口)不能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你的问题里,你的爸爸和二伯已经不是“农村村民”了,是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就是说,如果以他们的名义,在农村盖房子的话,宅基地是不会得到批准的。如果你自己的户口跟着你爸爸一起变成了非农户口,那么你也不能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了。反之,你的那一份肯定是可以得到的。但是,现在的问题是你的爸爸和二伯要“继承”那一份,应该说只是房子的财产问题,而不能说是继承宅基地,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那是集体的东西哦。如果现在碰到拆迁,政府会另外安排新的宅基地给你们盖房子,或者按照现在的房子面积,安排得到相应面积的公房,或者是资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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