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房产纠纷问题,急!!!

姥姥买了姨夫单位房一套,所以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因为姨妈把他们以前的房子卖了,搬到了姥姥家,姥爷当时给姨妈写的协议说他们赡养二老到百年以后把房子留给他们,但现在他们离婚了,二老尚在,他们是否有权利把这套由姥姥出钱买的房子当共同财产分配?因为房产证是姨夫的名字,姥姥能要回这套房子吗?
他们离婚时,姨妈在没经过姥姥同意的情况下把这套房给了姨夫,现在姨妈能不能通过对财产分配不满意起诉姨夫来要回这套房还给姥姥?

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要件,你姥姥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套房子是他们出资买的吗,如果没有,房子的所有权应该以房产证上的也就是你姨夫为准,如果能够证明这套房子就是你姥姥的,根据协议你姨夫他们瞻养俩位老人到百年之后,如果他们现在离婚的话,谁要是瞻养的多,可以分到比另一个瞻养的人更多的份额。现在关键是找出证据证明当初这套房子是你姥姥出资够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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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1-14
根据法律,房屋的产权登记人就是房屋的产权人。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是你姥姥出资故买了该房屋,否则,房屋就被认定为你姨父的婚后财产。离婚时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第2个回答  2007-11-13
从法律上讲,这套房应属于你姨父她们的共同财产。虽然是你姥姥出的钱,如果能拿出证据,你姥姥只能得到当时她买房出的钱以及相应的利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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