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3-09
最好的办法是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协商解除有经济补偿,但是单位不可能。
等单位辞退你,只有你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单位按三十九条辞退你,也没有经济补偿。
所以自己不想干了,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30天到了走人,是最好的办法。
第2个回答 2012-03-09
单位给你上保险了吗,有没有拖欠工资情况,如果没交保险或拖欠工资,自己潇洒离职,给单位快递一份离职书,说明原因,有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给你缴了保险,你就和老板好好协商吧。
第3个回答 2012-03-09
请问楼主劳动合同有时间期限么? 是你自己不想干个还是因为别的原因,如果不喜欢这份工作 与其被人辞退,不如自己洒脱的走,跟老板说说应该能解除签订合同的,但是楼主下次签订合同时,尽量能看仔细劳动合同,不然有一些条约会让你很难看。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20
1、自动辞职,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条件和程序,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而且,您自己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领导辞退),则用人单位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否则,要依法支付您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就是依法与您解除劳动合同,也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3、根据您自己看问题的角度,结合上述法律规定,自己进行考量选择吧。
顺祝好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