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交钥匙问题: 目前已经领到产证,但是期间因中介公司索要好处费没有给他,中介故意拖延交房。

按照中介协议,房屋买卖合同上约定交房需要中介和卖家到场。但是合同现在交给了房管局,手中未留存。原文我现在尽量去获取。
情况是:
1、投诉中介到21世纪总公司,理由为索取好处费和服务态度傲慢,并且拖延交房时间。他们系统内中介费为7000元,中介协议按照1.3%签署的,约13000元。已经缴纳中介费7000元。21世纪总公司客服明确不需要再交其他费用了,有手机通话备查。但是中介不认总公司的话。
2、房东以中介不同意交房为由,不予交房。
3、装修公司需要进驻开工,但是进不去,装修协议即将开始计费。
问题:
1、像这个情况,我该如何处理?
2、我已经不想再给他们交中介费了,而且他们实际上也没有将13000中介约定提交21世纪的业务系统。这个中介协议存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法律效率如何?
3、产证已经在我手里,最坏情况下,我是否可以强行进驻?
补充下进展:
现在我急着进去装修,昨晚和中介接触了下,他们说中介协议上有一句话:其中6000元用于支付另一家中介公司。并要求我和21世纪中介、另一家中介在场情况下,支付完成后交房,这6000元由另一家中介给我出具收条。
那么综上情况,原先的中介合同中,是否这个协议本身就已经不合法律规范?

第1个回答  2012-03-10
你可以拿中介公司和你签的那份合同来看,里面有交钥匙的时间,一般是这样的,业主收到全部楼款,储交房押金外多少个工作日内交房,要是业主不交房,那是业主违约,你可以电话叫业主交房给你,无需理会21世纪。如业主不交房你还可以叫业主赔偿损失。你可以直接拿房产证去物业管理处登记。叫开说公司开门进去 ,看你合同约定交钥匙的条件吧。
合同既然有约定,为什么不支付中介费呀,你应该按合同上约定的金额支付。少了你就是违约!!!!!!!!!!!
人家帮你买了房过户完你就不想支付佣金,人家也是辛苦帮你办事的呀!哪有像你这样的人呀!系统只是人家内部管理!合同约定是有法律效应的!感觉你有点小人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