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交钥匙问题: 目前已经领到产证,但是期间因中介公司索要好处费没有给他,中介故意拖延交房。

按照中介协议,房屋买卖合同上约定交房需要中介和卖家到场。但是合同现在交给了房管局,手中未留存。原文我现在尽量去获取。
情况是:
1、投诉中介到21世纪总公司,理由为索取好处费和服务态度傲慢,并且拖延交房时间。他们系统内中介费为7000元,中介协议按照1.3%签署的,约13000元。已经缴纳中介费7000元。21世纪总公司客服明确不需要再交其他费用了,有手机通话备查。但是中介不认总公司的话。
2、房东以中介不同意交房为由,不予交房。
3、装修公司需要进驻开工,但是进不去,装修协议即将开始计费。
问题:
1、像这个情况,我该如何处理?
2、我已经不想再给他们交中介费了,而且他们实际上也没有将13000中介约定提交21世纪的业务系统。这个中介协议存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法律效率如何?
3、产证已经在我手里,最坏情况下,我是否可以强行进驻?
补充下进展:
现在我急着进去装修,昨晚和中介接触了下,他们说中介协议上有一句话:其中6000元用于支付另一家中介公司。并要求我和21世纪中介、另一家中介在场情况下,支付完成后交房,这6000元由另一家中介给我出具收条。
那么综上情况,原先的中介合同中,是否这个协议本身就已经不合法律规范?

1 首先协商解决,按协议来,协议怎么写怎么办,如果中介、卖方不同意看第二条。

2 产权证已在你手,你已经是房屋的合法产权人,交不交房无所谓,你去把房子撬开,中介和卖方也拿你没办法。

3 如果你给卖方、中介面子,那就到当地仲裁部门或法院,上诉,如果中介、卖方不应诉,你可申请强制执行。

4 其实,我个人觉得,你还是直接撬锁就行,产权证已在手,万事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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