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我该怎么办?无良物业想恶意赶走商户!我该怎么办?求大家给个法律依据!

物业就是房屋承包方(房子产权实际也不是属于他的),物业与A签定的租赁合同,我们与A签定的租赁合同(A使用70%的面积,我们使用30%的面积),现在A经营不下去了,但由于其中的多种原因,目前A与物业已经走司法程序了,但目前他们的合同还没解除,而且他们签定的合同中承认A对我们的转租、转让。
目前A与物业还没开庭,也就是他们之间的合同还没有正式解除。但现在物业对我们停电(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物业管理部门无权对业主、商户停水、停电),目的是想赶我们走,但A与物业在签定合同中有一条:A承租的面积中不超过40%的可以转租、转让。而我们与A签定的合同就在总面积的40%以内,而且这种转租行为物业当初是认同,并积极支持的!

问题1:A肯定是不干了,我们有没有继续存在下去的法律依据?

问题2:目前物业对我们停电所造成的损失要不要负责,停电损失的理赔标准,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给出合理的回复,本人感激涕零!谢谢!谢谢!

1、从你的案情介绍上看,首先我们假定物业公司获得了业主授权,否则,什么也无从谈起,从A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来看,你方承租房屋范围属于物业公司授权转租的范围,事实上你已经承租下来了,在承租期内(A与物业公司合同),物业公司无权解除你承租的这部分合同(法律依据附后)。自然也就无理由停水停电,即使物业公司有权对A采取相应的行动,但如果该行动侵犯了你的权益时,你有权提出异议,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这里只能为侵权行为,因为你没有与物业公司直接签订合同,没有租赁合同法律关系),因此,你现在可以以第三人的身份介入A与物业公司的诉讼,要求尊重你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为:
《最高院关于审理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2、上面分析,物业公司停水停电属于侵权行为,自然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停业损失。这里注意一点就是,除非协调解决,否则,法院是不会准许你以第三人的身份介入A与物业公司案件而直接判物业公司赔偿你的损失的,你的损失需要你另行起诉。追问

谢谢大家了!幸苦了!我明白了!老天自有公道,我相信法律!!!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3-01
1,如果物业与A的合同解除,那么A就失去了转租的权力了,所以你能不能继续租,就和A没关系了。但是,如果他们之间的合同解除时,你的租期没有结束,物业也是不能违约解除的。因为当时转租时,物业也是明知这事的,而且,他们合同中也约定了40%内可转的条款。但是到期后,物业有不再租给你的自由选择的权利。

2,停电造成营业损失,可以请求赔偿,不过要通过法院。损失要以实际的可以证明的损失为准,不能空口说,要拿出损失的证据来。

最后的建议,还是建议你,去法院,以利益相关的缘由申请法院让你加入他们的案子里去,以案件第三人的身份,毕竟他们的案子和物业断电的行为已经把你牵涉进去了。你也不用单独提供他们之间的合同证据。到时候一起审理判决。

http://baike.baidu.com/view/22692.htm追问

谢谢!

追答

给个采纳。最佳答案吧,谢谢你。

我个人赞同苏州梁律师的观点,基本与我的一样。个人仍然建议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祝早日解决问题。

追问

谢了,我心里基本有数了!

第2个回答  2012-03-01
1、存在下去的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物业对停电造成你们的损失要负责:《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关于赔偿损失: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从这一条可以看出,合同解除后在通过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等方法仍不足以使财产关系恢复原状时,才可以借助损害赔偿方法。除此之外,赔偿的范围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还包括管理、维护标的物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因归还财产等本身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原则上,合同解除时损害赔偿不应包括可得利益(即期待利益)的损失。因为期待利益只有在合同完全履行的情况下才能产生。既然当事人选择了解除合同,就说明了其无意继续履行合同,因而也就不考虑对其期待利益的赔偿。

建议参与A的诉讼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并请求法院判令物业赔偿。
参与诉讼与有与物业调解或重新达成的协议的机会。
总之,努力争取吧,你们现在只能是争取主动,被动的话损失更大!以上意见供你参考追问

感谢!

追答

我个人赞同creditrisk 的观点,基本与我的一样。本人建议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有以下几个优势:
1、提前作好下一步的准备,知道自己的损失并准备损失的索赔方案
2、明确诉讼后可能发生的结果,以此来确定以后公司的方向。
3、可能在法庭上协商解决,获得最佳结果,

祝顺利解决问题!

追问

感谢大家了!知识就是力量啊!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3-01
你这个问题有些复杂,也就是说,你没有与物业签订任何租赁合同,但是与A签订了一份协议。现在A因为经营不下去了,要撤出。于是物业呢就要收回这个房屋。于是对你呢就采取一些非常手段。首先第一个问题,A不做了,你的那份协议是在A做的基础上产生的所以你现在要对A
进行协商,A不做了,与物业解除合同后,那你的那份协议也就没有效力了,法律依据是没有的。因为你不是直接承租人,直接承租人不租了,那么你与直接承租人的任何协议不对租户产生影响。你现在可以与物业协商,看看可以不可以在A不做之后直接与物业签订合同,如果你的合同没到期可以要求A退回你的房租或者履行合同日期。其次第二个问题,你可以要求物业对停电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因为现在A与物业的合同没接触,所以你与A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理应要求赔偿,但是赔偿标准要看你店面的损失,应该是分责任比例的。追问

你和creditrisk | 十一级 讲的是两个极端啊!苏州梁律师 | 四级《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你是怎理解的?(有关转租的那部分?)苏州梁律师和creditrisk的观点基本一致。生死攸关啊!兄弟!

追答

额,或许吧,但是我始终认为,你与A签订的协议是在A与物业签订合同基础上产生的,现在A的合同解除了,你的那部分也就不存在了,但是因为你们之间签订了协议,你可以要求A履行协议的义务,或者协商再次与物业直接签订合同。合同法上只是说你与A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现在因为不可抗力因素,A的合同先你们的协议解除了,那么可以视为是你与A的协议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但是可保留你追求赔偿的权利。

追问

首先,现在出租人(物业)非常蛮横、霸道!根本就协商不了,他们是想赶走我们,但实际情况是,我们几乎不能走,如果走,我们经营了10年的事业可能要从头再来!!!
其次,A、《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B、《最高院关于审理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明显是说明:我们有存在下去的法律依据!

追答

哦,难道你的协议还有很长时间吗?恩那先撇开这个法律依据的问题,现在你要做的是尽快行动,不管有没有权利继续承租,都要尽快的要求赔偿,照你说的,物业就是不想租给你了,那么假设现在你可以履行到合同日期了,那在你到期后,你还是没法承租啊。这样你就要尽快找寻新的途径了。你说的那些法律只能说明你可以这么租,但是没有直接说次租人在直接承租人不租之后还有继续租赁下去的依据,但是可以对出租人或者直接承租人要求赔偿这个是一定的。大部分这种案件都可以通过协商,那也你就直接变为直接承租人,但是按照你说的,物业就是不租给你。然后你现在就是最多撑到你与A签订的协议。

追问

A与物业签了12年的合同,我们与A签了12年的合同。我们几乎都是同时签的,到现在,今年我们刚租了2年,后面还有10年。 无论怎样,我还是要谢谢你们了!我心里已经有数了!我们不会坐以待毙的!休息吧,兄弟,谢谢了!

第4个回答  2012-03-01
1、你们可以继续存续合同!因为A的转租是经过了了物业的同意的,转租合同有效!但是建议你去弄一份A和物业签订的合同,最好是原件,这样可以证明你的合同法。
2、因为合同有效,物业需延续你和A签订的合法合同,因为是他授权的。如果因为物业的责任造成你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所以一定要去弄一份A和物业的合同,打官司的也有依据,否则你说不清楚!追问

谢谢!我们有物业和A的合同!谢谢!

追答

不用谢!这种案件在我们院很多,放心吧!你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觉得回答的不错就采纳一下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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