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时候给三包服务卡吗

如题所述

买车时候,机动车销售方是需要提供三包凭证的。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品牌、型号、车辆类型规格、车辆识别代号(VIN)、生产日期等信息。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二条 销售者销售家用汽车产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以及发票;

(二) 按照随车物品清单等随车文件向消费者交付随车工具、备件等物品;

(三)当面查验家用汽车产品的外观、内饰等现场可查验的质量状况;

(四)明示并交付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

(五)明示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条款、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

(六) 明示由生产者约定的修理者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修理网点资料,但不得限制消费者在上述修理网点中自主选择修理者;

(七)在三包凭证上填写有关销售信息;

(八)提醒消费者阅读安全注意事项、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和维护保养。

对于进口家用汽车产品,销售者还应当明示并交付海关出具的货物进口证明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等资料。

扩展资料: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7-01

买车时候,机动车销售方是需要提供三包凭证的。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品牌、型号、车辆类型规格、车辆识别代号(VIN)、生产日期等信息。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二条 销售者销售家用汽车产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以及发票。

(二) 按照随车物品清单等随车文件向消费者交付随车工具、备件等物品。

(三)当面查验家用汽车产品的外观、内饰等现场可查验的质量状况。

(四)明示并交付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

(五)明示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条款、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

(六) 明示由生产者约定的修理者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修理网点资料,但不得限制消费者在上述修理网点中自主选择修理者。

(七)在三包凭证上填写有关销售信息。

(八)提醒消费者阅读安全注意事项、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和维护保养。

对于进口家用汽车产品,销售者还应当明示并交付海关出具的货物进口证明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等资料。



三包内容

1、退换货

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

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2、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开备用车

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汽车三包政策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政府网-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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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3-21

第3个回答  2012-02-22
有啊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13
(1) 购车发票
购车发票是购车时最重要的证明,同时也是汽车上户时的凭证之一,所以在购车时您务必向经销商索要购车发票,并要确认其有效性。
(2)车辆合格证。
合格证是汽车另一个重要的凭证,也是汽车上户时必备的证件。只有具有合格证的汽车才符合国家对机动车装备质量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3)三包服务卡。
根据有关规定,汽车在一定时间和行驶里程内,若因制造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或损坏,凭三包服务卡可以享受厂家的无偿服务。不过像灯泡、橡胶等汽车易损件不包括在内。
(4)车辆使用说明书。
用户必须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合理使用车辆。若不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而造成的车辆损害,厂家不负责三包。使用说明书同时注明了车辆的主要技术参数和维护调校所必须的技术数据,是修车时的参照文本。
(5)其他文件或附件。
有些车辆发动机有单独的使用说明书,有些车辆的某些选装设备有专门的要求或规定,这时消费者都要向经销商索要有关凭证。
(6)检查汽车与其名牌是否相符
(7)检查发动机号、车架号、产品合格证及出厂日期等一系列汽车的唯一合法标识。
了解出厂日期,从出厂日期上判别其是否为积压车,了解车辆从产到销的时间
合格证上的号码要与车上的发动机号、车架号一致。
(8)检查车型、功率、座椅数量、发动机等均要求说明书与实物一致。
(9)注意车辆的类型代号
如长安牌SC1017XA的型号,代码“SC”后“1”是货车,大家记住不管是什么代码,后一位数字“1”表示货车,“6”表示小客车,“7”表示轿车,掌握了这些,才能购买到自己理想的车

七、签订购车合同

1、 注意易被经销商“忽略”的细节
比如交车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
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
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
消费者签约时应特别注意以上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
2、 搭售保险不合法
除国家规定的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强制性保险外,购车族有权选择购买何种保险,及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
3、 购车合同条款要齐全
(1) 应当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
(2) 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光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3) 车辆的交付方式和期限;
(4) 质量纠纷和异议的处理;
(5) 售后服务条款,应重点列明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详细内容可参照《产品质量法》和《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
(6) 关于违约责任。对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或不能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时该承担何种责任,也需要详细约定;
(7) 争议的解决,应约定解决的方式,如仲裁、诉讼;合同的管辖地,如买车人户籍所在地、经销商登记所在地还是双方指定的其它地点,都可以由双方约定为争议管辖地,如果约定不明,则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款。
(8) 应特别注意有关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这些部分往往被经销商恶意“忽略”掉,购车者应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使双方权利义务对等。
(9) 同时选择实力、信誉较好的经销商也是极其重要的,因为经销商的诚信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在买车时不要忘记询问或查看经销商本身的背景资料,这些资料至少应当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并注意经营场地与登记场地是否一致,防止遭遇商业欺诈,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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