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办理房产证?

我和前妻在婚姻存续期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离婚,未办理房产证,购房合同及贷款合同上写的都是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我,她出有一份公证过的委托书给我,委托我全权代理办理房产证,但是房产局要求提供前妻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以及没有再婚的证明,现在我与前妻已中断一切联系,联系不上,银行贷款一时间也没有办法还清。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可以办理房产证?

房产办理证办理的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申请-受理-查验-实地查看(视情况)-缴纳税费--不动产登记簿登记-发证1、申请登记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材料,若委托他人为代理人的还应有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房屋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2、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3、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2)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3)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4、实地查看、缴纳税费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不动产灭失注销等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进行实地查看(注意是可以不是必须);领取房产证之前需要先交纳相关的税费,以及公共维修基金。5、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权属清楚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6、发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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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办证的条件是:产权人必须都要到场,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公正委托!您现在也有公证委托,但是房产局必须要核实公证书上您前妻的身份证号是否无误或者无其他问题,所以最起码必须提供前妻身份证复印件。
其实前妻如今是否再婚以及银行贷款是否能还清都不是影响办证的关键。关键是必须拿到前妻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才能办理过户,而且建议楼主再取得前妻联系后,最好进行一下财产分割,不能以后这个房子涉及到交易问题手续就会相当麻烦,如今唯一的办法就是与前妻取得联系,除此别无他法!

本人在房产局工作,如有其它问题可以随时咨询我!追问

我现在只是想办理房产证,不办理过户,一定需要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吗?如果她不肯提供复印件,房产证一直拖着不办理,房产局会不会有处罚?谢谢您的回复,我十分需要,万分感谢。

追答

是的,如果她不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是办不了房产证的,当然如果不办理其实也不影响什么,因为税费是按合同签订日算的,也不会受到你所担心的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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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11-05
离婚后,如果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需到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变更。

这里所指的“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房屋原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离婚后变为其中一方所有的。【二】是原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离婚后转为另一方所有的。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以保持“房屋实际所有人”与房地产主管机关登记资料的一致性。

房屋产权属于公民的不动产资源,其产权登记实行动态管理。《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物权法》第十六条还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依据上述规定,只有登记在案的物权人才属于该房产的合法所有人,也就是说,房屋物权变更后,必须在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的房屋登记薄上做变更登记,使房屋的实际所有人与房屋登记薄上记载的内容相一致,变更后的物权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第3个回答  2013-10-02
离婚判决后房产如何过户?(包括抵押及未抵押)
请准备以下资料到当地房产过户中心办理。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房地产证 (原件)
4. 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若一方同意协助办理过户,双方共同申请;
若一方不同意协助办理过户,除提交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外,还应提交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6. 若房子还还在银行或其他人处设定抵押的,应提交抵押权人的同意的书面文件。若抵押在银行,应先将房产从银行赎出。
7,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4个回答  2019-07-05
既然你在离婚协议上注明房子给你前期、那么可以直接到建委(也就是产权处)办理更名手续:房产证写你前妻的名字。
到建委:需要你的身份证、产权证、离婚证、或是离婚协议:你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直接到产权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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