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2-23
不知道楼主的单位是什么性质的,如果是政府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就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下面假设楼主是在一般的企业,就楼主提的问题,回答如下:
1、关于欠缴社会保险的,楼主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举报,并且要求单位帮你补缴社保。当然,因为社保有一部分是个人交的,所以,到时候楼主自己也要补缴一部分。
2、关于单位推迟签署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2008年2月1日前,单位都要跟劳动者签订合同。这样,楼主的单位推迟了七个月才签,那么这段时间内单位应该支付双倍工资。楼主可以提这个要求。
3、关于合同没到期辞退。如果楼主没有犯错,比如严重损害单位利益啊这些的,那么,单位辞退你肯定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单位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楼主从2008年1月到现在,合计年限是4年多,那么,单位应当支付八个月的工资(双倍补偿)给楼主。另外,如果楼主的单位是国企,还可以就2000年到2008年之间的劳动要求补偿,不过金额不多。
具体的法律依据,楼主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第97、87、82、46、47、48等法条,以及《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