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报告、请示的结束语,如“特此报告”、“妥否,请批复”等,后面是否加标点符号,有什么要求

需要加何种标点符号?

1、在公文中,表达报告、请示的结束语应另起一行,空两格,习惯用语一般有“当否,请批示”,“特此请示,祈盼示复”,“以上请示,请予审批”或“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研究执行”等。

2、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请示属于上行文。凡是本机关无权、无力决定和解决的事项可以向上级请示,而上级则应及时回复。是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常用文体。请示可分为三种。请求指示的请示、请求批准的请示、请求批转的请示。

3、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在已发布的党、人大、政府、司法、军队机关的公文处理规范中,都规定了这个文种

4、请示结语不规范现象,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五种:无结语,请示”必须写结语,这是由请示的文种功能决定的;与报告结语混淆;不能正确体现行文规则;语气不当;语法逻辑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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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16
那是要加标点符号的,都是使用句号。

公文的修辞是一种消极性修辞,一般不应使用带有感情色彩的标点符号。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1-15

第3个回答  2011-11-09
没有硬性规定,但是绝大多数意见都是写。
所以你就写句号吧
第4个回答  2019-12-22
公文中,报告、请示的结束语,如“特此报告”、“妥否,请批复”等,后面加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