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表项目如下:应发工资41580 ,保险(个人)1955.04,保险(公司)4945.60,代扣个税786.46,实发工资38838.5,。
请问计提和发放以及扣缴保险时该怎么做分录?
发放工资,以及扣缴保险的时候呢?
追答发工资时:更正:把我第一次回的第二分录的贷方的“其他应收款--个人所得税”删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8838.5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786.46
其他应收款--XX(代交的个人保险款人名) 1955.04
贷:银行存款 40793.54
其他应收款--代交个人所得税 78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