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横沥一家电子厂的普工,工作了刚好两个月,写好了离职申请书,但主管就是不批!怎么办?

第一次工作就进这样的厂,碰见这样的事!我是二楼包装部的一名普工,10月6号进的厂直至现在,因家里有些事需下月回老家,而且又快到过年了!我见我所在的车间上月和这个月均有五六同志自离了,她们跟我说去让主管辞工都是不批的!她们说我们厂每月只放两个人走!我从一位文员那里领了离职申请书,写好了(今天是11月29号我申请写的是.....12月20号自愿离开×××电子有限公司)拿去让主管签名,她回了句:“谁拿申请书给你的?不批!”,我问她为什么?,“我这月名额已签满了”?????我现在接下来该怎么办?我刚第一次工作,不想吃糊涂亏!!一点都不知道辞工的具体程序。我签了劳动合同书(一年的)试用期是一个月,两份已经签名按手印交给人事部一个月了,还没见给一本给我自己保存!我必须在12月底前辞工,最迟是12月25走人。那位高手能给我指点迷津,让我顺利出厂!!!!非常感谢!我相信正义是站在劳动者这边的!随便问下实在不行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怎么申请?要准备些什么?要付费不?

很显然你已经过了试用期,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报告。如果你已经是这么做而上级主管没有批准,那么你可以找人事主管/经理处理,当然你更可以打12333 劳动社保局热线,进去后按提示音选择,有一个选项是人工服务的,你进去后把你的诉求告诉他们,他们会帮你或教你怎么处理。
我的朋友有过跟你类似的经历,他咨询我后我就把以上的信息告诉他,后来是当地所在镇辖村的劳动部门联络他说会妥善处理(东莞劳动社保局热线人员把诉求转到镇,镇再转到村(工业区)劳动部门),到最后那工厂被施加压力后人事经理亲自帮他办离职。

有些烂厂就是这样,但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追问

今天拿了辞工申请书放桌子上,我们部门主管签名了,今天是30号,我申请书写的日期是12.20离厂。只提前了20天,要扣工资么?我应该不算是辞快工吧,我见劳动合同书上最后有“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需提前十五天~~~~”

追答

如果你们厂规定是提前15天就是按你们厂的规定了,劳动法是试用期过后是提前30天。如果是按劳动法的话不够30天的话工厂可以酌情扣一定薪资,但如果你们跟上司或人事部门商量好的话也有可能不扣,你们厂有点特殊,我不好说。但无论怎么说都好:既然你的合同是提前15天的话,你最好保留好合同,到时打官司或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是一个有力的证据,而且告诉你个细节:你写好辞职申请书后,拿去复印一下,你保留复印件以做留底,到时免得工厂不认账说你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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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30
什么工厂,如此黑啊,把它的名字报出来啊,以免坑害更多人呀。。。。。。。
第2个回答  2011-11-29
主管不行找她头她头部行找老板把情况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