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一家木业厂工作,发生工伤,现在老板不承认我弟弟是他的员工,还请了律师,

我手上也没有书面证句,就是一份没有盖章的无效合同,还有打过一天半的考勤卡(那律师否认那考勤卡是真的),还有几张公司员工放在一起的考勤卡照片,还有公司材料的照片,其中有我弟弟的名字,还有就是几张公司厂长手写的下料单,没有公司名字。还有三个与老板谈工伤的录音。这样的证句有力吗?万一他律师说我这录音无效呢?可以把录音放U盘还是要赢刻成盘呢,是不是还要把录音说话的文字用电脑打印出来呢。

这些证据够了。可以证明你弟弟是该单位的员工。如果对方律师否认考勤卡的真实性,他们是需要举证的,需要说明他们单位的考勤卡是什么样的,与你们所出示的考勤卡有何不同。还要对几张公司员工放一起的考勤卡照片的真实性进行否定性证明。没有那么容易的,法院也会在工友中进行调查,最终会确认的。你不需要太担心。你所拥有的足够了,法院肯定会采信的。
录音不需要打印出来,因为录音作为”视听资料“本身就是证据的一个种类。
如果单位否认的话,他们的结果很惨的,你们可以同时到当地的人社局去举报,反正你们已经闹僵了,也不打算在那里做事情了,让他们接受行政处罚。单位肯定没有给你弟弟交工伤保险的,光这条就够他们受得了。
行政和司法一起下,弄死这帮黑心的家伙。
具体的赔偿数额可以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计算,看工伤保险条例吧,里面有计算方式。上网搜索一下就可以找到了,很方便的。
不要太担心,祝你弟弟尽快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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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18
证明劳动关系,可参照以下法律规定:《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1-18
如果律师否认考勤卡及录音资料是假的,你可以请他提供证明这些资料是伪造的有力证据给你。看他怎么提供
第3个回答  2011-11-18
首先要看你弟弟是在什么情况下受伤的,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你的证据看似有力,但也需要律师帮你甄别一下,具体的你可以咨询博儒律师,在百度可以搜到
第4个回答  2011-11-18
即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和劳动仲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纵横法律网 侯健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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