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课教师入编后工龄教龄如何算?

我是2006年参加的工作,在市内一所学校代课,学校没有给我们交任何保险,也没有签合同。邯郸市是实行考试入编的政策,今年我终于考上了,但是听说我们的工龄和教龄都要从入编之日算起,我觉得这样应该是不对的,但是又找不到专业的法律知识。像我这种情况的邯郸市应该有很多,希望您能帮忙谢谢

有关工龄的文件可以给你介绍一下,你可以对照一下,在和当地教育或人事部门联系,
1、根据文件规定,经组织批准最后一次为代课教师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被招收录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其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的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1)被招收录用人员原所在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业经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并与其签订了经县以上政府人事或劳动社会保障部门鉴证(备案)的聘用或劳动合同;
(2)1995年1月1日《劳动法》颁布施行后,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3)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至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时无违法犯罪记录。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被招收录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被招收录用前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的时间不得计算为连续工龄。
(1)在同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连续从业时间不满1年的期限。
(2)因劳动(聘用)合同未到期而自行脱离,且没有办理提前解除合同手续的。
(3)虽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但实际未参加工作的期限。
(4)在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以及虽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在合同期外的期限。
(5)机关事业单位工龄政策规定不能计算工龄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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