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在试用期过后被开除能拿到工资么?

如题所述

只要员工有劳动,那么员工就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就算被单位辞退,员工也是可以要求单位结清工资的。

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仲裁都是可以索取工资的。

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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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23
只要员工有付出劳动,那么员工就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员工是有工资的。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严重违纪被单位辞退,那么单位是可以以此扣除员工部分奖励性待遇作为处罚,但是员工的劳动报酬单位是需要支付的。如果员工的行为对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如损坏公司公物,那么是需要进行赔偿的,此时单位可扣除员工工资,但是每月不得超过20%。如果单位不发放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法律规定《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8-23
工资属于劳动报酬,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按月支付。如果劳动者给单位选成经济损失的会扣除。
第3个回答  2016-08-23
过了试用期,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就直接开了你你可以告他要它赔你半个月的经济赔偿
第4个回答  2016-08-23
不不止可以拿到工资 还可以告他 叫他赔钱。
第5个回答  2016-08-23
有的,不用怕
第6个回答  2016-08-23
下雨天,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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