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故意存不存在犯罪目的

如题所述

间接故意的定义要点是明知危害结果的发生但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由于有了预见的基础,就会存在犯罪目的。
例如:欲投毒杀妻,在饭菜中下毒,但放任其子共同食用,造成其妻与其子身亡。在本例中,其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犯,其投毒行为对其妻的身亡属直接故意,但为其子的身亡属间接故意。但其犯罪目的飞航明确,即杀妻。
再如:某甲与某乙(独居中年男子)住邻居,因宅基地划界问题积怨多年仍未解决,某甲为泄愤并欲杀害某乙,某日,某乙上树摘枣不慎跌入某甲家的院落昏迷不醒,只有某甲一人在家,某甲既不施救也不寻找其他救援。某甲的行为构成了间接故意的故意杀人罪。在本例中某甲的行为在主观方面属于间接故意,但其杀害目的业已达到。
综上,间接故意亦存在犯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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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01
  间接故意只要结果一经发生,就存在犯罪目的,犯罪目的可能与犯罪结果不一致,但无碍犯罪目的的存在性。  
  间接故意是明知危害结果的发生但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及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人的行为既然已经知道危险结果的发生,则已存在犯罪目的,不管是否放任,只要结果一经发生,就存在犯罪目的,犯罪目的可能与犯罪结果不一致,但无碍犯罪目的的存在性。
第2个回答  2012-01-04
我刚刚弄清楚这个问题。。。据我们《刑法学》(陈兴良主编)教材第139-140页,在刑法理论上,由放任这一因素构成的故意,被称为间接故意。放任,是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结果持一种纵容的、听之任之的态度。即行为人为了追求一定!目的!而实施一定行为时,明知该行为可能发生某种危害结果;行为人既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也不是希望危害结果不发生,但仍然实施该行为,也不采取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而是听任危害结果的发生;结果发生与否,都不违背行为人意志。也就是说间接故意的发生是存在目的的,但并非犯罪目的,因为犯罪目的的概念中有希望结果发生的因素,但是间接故意的发生却可能基于其他犯罪或者非犯罪目的。就像3楼说的那三种情况。嗯。。。要是还不明白欢迎继续讨论!互帮互助!~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23
间接故意是明知危害结果的发生但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及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人的行为既然已经知道危险结果的发生,则已存在犯罪目的,不管是否放任,只要结果一经发生,就存在犯罪目的,犯罪目的可能与犯罪结果不一致,但无碍犯罪目的的存在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12-25
犯罪主观方面——罪过。罪过的基本类型: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认识因素:必然性认识,可能性认识,没有认识到。意志因素:希望,放任,轻信,大意。认识和意志的相互结合构成: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除基本类型外还包括:主观认识错误,期待可能性,犯罪的目的和动机等问题。犯罪目的: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所追求的某种危害后果。
所以你的问题是有瑕疵的。间接故意型犯罪中,对于间接故意的简单介绍为:行为人为了追求一个犯罪目的,而放任另外一个危害结果的出现,即为了实现某一特定的犯罪意图,而放任另外一个可能与其相伴随的结果的出现。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就明白了:甲为了杀死妻子乙,向一家人吃的饭菜中下了毒。家中还有个7岁的女儿和他们一起吃住。结果妻子和女儿都被毒死了。本案中,甲为了追求毒死妻子乙的犯罪目的,而放任了对女儿的生命健康权的照顾和考虑。此处对其女儿就是间接故意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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