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10年12月中旬开始在这家公司上班的,我是女孩今年25岁,工作期间公司给我换了两次岗位,我都没有什么意义,现工作是前台,我在岗期间工作也很负责,有时中午休息我都会留在岗位上,生怕顾客打来电话时没人接待,我也有不在的时候,但也有人会帮我接电话,我在学驾照,就在学到最后一步是时候,我跟公司领导请假答应了(是口头的、我知这次请假有点长就跟公司上面的四个领导都请了)谁知就在11年12月5日我刚第一天去练车的时候就接到公司人事部的电话通知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原因是说我请假太多了,解雇我,我很不理解,还跟人事部的人理论了一会,还有一个月就过年了,说我请假了呀、怎么会这样,不管怎么说我是被辞退了,就是想问我工作快一年了,没签合同、交社保了,我能得到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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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0、8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