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个门市房,和房主签了五年的租期,租金是一年一交为7万元整,必须每年交房费时提前两个月…

过了半年感觉生意还可以,但是房价有点太高,等于这半年白干了(是当初预算的问题)。所以提前半年和房主商量是否明年开始从7万给调整到4万(每年取暖费是我交7仟多元,房主当初定的,他不管取暖费),实际就是从7万7仟多点调到4万7仟多点。经双方协商房东同意将房租调到4万元,所以第二年就按4万交付的房费,并有收条和本人签名日期为证(实际房东是半年一收的,上半年两万、下半年两万),下半年房租刚交两个月左右房东来找我说要第三年还要涨回7万,不同意你干到9月未就搬走把房空出来,给我返后三个月房租1万元(理由是过一个多月该交取暖费,要我交了取暖费,房子倒不出来了)我坚决不同意,房主在没经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在我营业的门面上、玻璃上粘帖‘此房出租’还有房主的电话号的四张大纸,9月1日在58同城刊登了出租、出兑说此旁从前是个刷车厂,什么都是现成的欢迎考察等内容的出租信息后,给我生意带来极坏影晌,一直到2011.1.1日、在没有任何联息情况下把我还有客户正在刷在的情况下强行锁门、拉电(注﹕我租时房子系毛坯,水电都是我租来后我自已花钱安装的)到1月10日前拉了4次电(因为屋里我安了监控,一方面不让我营业、另一方面他怕给他做的事给录下来,对了其中两次是掐电在墙根掐断的,找电工来接的,每次都接6个多小时,每次都报案了,每次他都看我们没去时掐完就跑、工人不敢管他是房主,我因爱人刚有孕所以去的晚些、他才钻了空)更可气的是1月10房主还给我起诉了、告我违约没提前两个月交房租请求法院解除合同马上搬走,这事还有天理吗?我该怎么办?从来没经历也没见过这事(装修、安上下水、电、地热、洗车没备、各种执照、汽车精品、安全防火、共计30万左右)、我应该怎么办、求助,先谢谢各位了!

那后来租金调整有没有再签合同?如果没再签合同那你就被动了。房东他完全可以按合同来办事。追问

合同法七十七条规定第二年四万房租收条可以证明租金变更,和租房年限无关!

追答

变更的只是第二年的房租,你们已经签了5年的合同,这只能证明第二年的房租是变更了。应该说合同的法律效力肯定比收条强。我想你还是去咨询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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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10
1,(合同上写了房东把门市出售给第三方我们的合同依然有效到合同期满为止)
2,转租不能做餐饮

这两条非常有用。

有这两条,你可以放心的继续租用,或者是转租,不用管房东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另外,1,他让你退房,你可以要他无条件赔偿损失,(参照第一条)
2,除了明火餐饮行业,你可以任意收转让费转租给合法的单位或个人,(参照第二条)

什么千万不要和他签。 最讨厌这样的黑房东,他再去骚扰你,你叫他滚,不想赔钱叫律师来。
第2个回答  2011-10-11
1,(合同上写了房东把门市出售给第三方我们的合同依然有效到合同期满为止)
2,转租不能做餐饮

这两条非常有用。

有这两条,你可以放心的继续租用,或者是转租,不用管房东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另外,1,他让你退房,你可以要他无条件赔偿损失,(参照第一条)
2,除了明火餐饮行业,你可以任意收转让费转租给合法的单位或个人,(参照第二条)

什么千万不要和他签。 最讨厌这样的黑房东,他再去骚扰你,你叫他滚,不想赔钱叫律师来。
第3个回答  2011-10-16
你好!我看了你的阐述,但没看到你的合同,不知你的合同是否有问题,有一点你要知道,既然有合同,你有按时交纳了房费,房主私自将房屋再次出让,这是不合法的,你可以根据合同到当地的法院起诉他。我发一份租房合同给你,供你参考,你可以加我扣扣:824680355与我联系!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人: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租赁房屋座落在 建筑面积 ㎡、
房屋质优良。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 );房屋押金(大写) 元整,于租赁期满时在承租人没违反本合同条款的情况下无息退还。房屋押金于合同签定即日付。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一次于 年 月 日前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人民币 元整;第二次于 年 月 日前付 年 月 日的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依次类推付租金日期及金额。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税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由出租人、承租人各自承担。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在承租人无不当使用的前提下,房屋内外的设施在规定保修期内因自身质量原因出现损坏造成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的需维修之事项,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并承担一切费用大修十天,小修二天。维修若造成承租人停业的时间损失可在承租期中顺延。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使用中若由于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坏或房屋内外的设施在规定保修期外因质量原因出现损坏需维修事项,由承租人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第八条、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及房屋外观为条件。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不可移动部分归出租人。
第九条、出租人不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一条、房屋租赁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年 月 日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契约,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责任方必需赔偿对方人民币 元整。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坏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承租人需保证在承租期内所经营的项目为合法项目;承租人需保证经营项目的噪音污染指标须符合国家规定。若因此而产生争议,由承租人负责。
第十五条、合同期满后,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六条、合同期满后,若承租人不续租该房屋,应将房屋维持交房时原状交付(并参照第八条之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出租人: 承租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第4个回答  2011-10-14
一切按合同办事,主要是你也有违约,他也有违约,房东还去告你,就有点过了,这种事,很多都是协商解决,如果真上了法庭,哪就只有看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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