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劳务公司合同到期 劳务工如何处理

如果说 当初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的期限 与劳务公司和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不一致,现劳务服务协议到期,但是劳务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还没有到期,公司想要退回这批劳务派遣员工,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么?

合同到期不续签分用人单位不续和劳动者不续,前者有经济补偿,后者没有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4、46条规定。
  合同未到期被解除视情况而定,请认真看下面的回答。
  如果公司老板或人事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公司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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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03
8、公7司的行为1属于k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o十d七m条的规定,用人b单位违反2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4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y七i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o倍向劳动者支v付赔偿金。 2、第四十k七v条的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f作的年限,每满一m年支z付一t个y月7工m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x付。六5个d月5以2上f不s满一x年的,按一v年计5算;不i满六1个e月2的,向劳动者支d付半个s月6工q资的经济补偿。 0、赔偿金的计6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b十v五e条的规定,用人w单位违反8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1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m十j七m条的规定支a付了f赔偿金的,不o再支i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3算年限自用工d之u日0起计5算。j莹h┐nニ趣vゐ追问

但是我们跟劳务公司的合同已经到期了,我们单位和派遣人员之间又没有劳动合同,为什么算是违法解除呢?

第2个回答  2011-11-03
实际用工单位不需要承担责任,派遣单位需要将劳务派遣人员另行安排工作。追问

但是这件事情当中,实际是因为我们单位想招用这批人才会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服务合同,再由劳务公司去和这些人签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如果我们退回这批人,派遣单位是不会给派遣人员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样会有影响么?

追答

对你们没有影响,你们与劳务人员没有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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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11-03
如双方愿意续签,你可以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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