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事业单位临时工,正式入编后,临时工期间工龄,是否可以连续计算?请大家帮帮忙!

我是1998年中专毕业的,98年8月持派遣证.到当地工商局下属事业单位报到,由于98年工商系统正处于省直管理改革过程中,人事关系全部冻结,所以在接收我后,安排我在该事业单位从事临时工工作,直到2003年,在市人事部门办理了进入该事业单位的入编手续,请问,按国家政策这5年期间的工龄是可以连续计算的,但苦于找不到文件依据,请大家帮忙盼复为感!

【国家机关 临时工作人员 工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和工作年限计算等几个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直人习字(1956)79号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使用的临时工作人员(有的称为“雇员”),被正式录用以后,他们在被正式录用以前在本机关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追问

我在网上也看到了这个文件的摘录,这个文件现在还在执行吗?文件在哪能找到呢?

追答

一直沿用至今。

追问

现在我在找当事人社部门,关键我要找出文件,给他们,这么老的文件,在哪找呢?

追答

当地档案局。

追问

这位朋友你好,很感谢你,问一句,你是人社部门工作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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