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8年中专毕业的,98年8月持派遣证.到当地工商局下属事业单位报到,由于98年工商系统正处于省直管理改革过程中,人事关系全部冻结,所以在接收我后,安排我在该事业单位从事临时工工作,直到2003年,在市人事部门办理了进入该事业单位的入编手续,请问,按国家政策这5年期间的工龄是可以连续计算的,但苦于找不到文件依据,请大家帮忙盼复为感!
我在网上也看到了这个文件的摘录,这个文件现在还在执行吗?文件在哪能找到呢?
追答一直沿用至今。
追问现在我在找当事人社部门,关键我要找出文件,给他们,这么老的文件,在哪找呢?
追答当地档案局。
追问这位朋友你好,很感谢你,问一句,你是人社部门工作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