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向中介交了订金能不能退回来

当时是个小中介,很不正规的,只开了个收据

上面收款事由写了购某某花园 11号楼 1102室 房屋订金
如需更名费用甲乙双方各负担50%
还写了个2007年8月25日前办理更名手续。中介费7500元于(我的名字)负担。
然后我在上面签了名字 日期 他也写了个收款人 某某房产 姓名
上面章上写的是某某市某某房屋信息服务部

这样子的收据有效吗?我能不能凭这个收据要回订金啊?谢谢大家,我真郁闷着呢,拜托大家帮帮忙
收据上写的是订金,不是定金,关键是这个收据有效吗?当时我没想那么多
还有无故要求退回订金的话要支付多少?我给的是5000订金
更名费是改房产证上名字的时候房产公司收取的手续费吧
还有如果我说他实际面积与他承诺的面积相差1平米也可以吗?本来正规的不是签订金协议上面写好对该房子周边环境,设施,物业,绿化,等等都满意签字的吗,但是我给订金的时候什么协议都没写啊,如果我现在对周边环境不满意,当初中介介绍的时候说小学幼儿园旁边都有的,我也没去看,实际上差着远着呢,如果那是旁边的话,我们那所有的地方都在幼儿园旁边了。这些都可以当理由吗?
如果不行,那请问什么理由才是正当合理的理由呢,谢谢

可以退订金。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订金是可以全额退换的。如果签署协议,及收款收据上面,写的是定金,则是无法退还的,并且还将依据协议之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中介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而对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家具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 “ 定金 ” 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 。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扩展资料

法律定义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订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5-05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9

中介费能不能退的情况要分三种:

1、中介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非中介原因最终交易失败,中介有权不退或退少量中介费;


2、中介未促成交易,无权收取中介费,但可收取适当劳务费;


3、中介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中介原因最终无法完成交易,中介须全额退回中介费。

扩展资料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即二手房中介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见《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缴费用的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的价格及服务内容等情况。

支付方式

1.中介费一般是第三方收取的,例如中介公司,不应该向房东支付,除非他不是真正的房东,但也要注意被黑。

2.中介费一般是一次性收取,注意索要发票

3.二手房中介费的收取没有成文规定。(需到有关部门办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二手房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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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收据如果双方同意就有效.如果有一方就无效.因为本身这就是个无效合同.
可以!
因为你和他们签的根本就没有标明说退定金事项.也就是说这是个有争议的事项.你到时候可以说你不知道交了就不退.如果知道是这样的话就不交了.在说他们当时也没有给你说明情况.这属于欺诈.
因为他们根本就不规范.你可以和他们软硬兼施.威逼利诱全用上.
实在没有结果在使用法律手段.
相信你没问题.
但是哪个更名费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你把事情在说清楚点.

祝你好运~~

问题补充:
如果是订金的话那就可以要回来.
关键是你和他签的合同根本就是个无效合同.什么都没有说清楚.
他也没有把交完钱后的事项说清楚.所以你大可以把钱要回来.
对于小中介来说这就是他们操作不规范的表现.
理由只有一个.对签定的订金收付书没有全面的了解.对方也没有解释清楚。 所以这就是无效的合同.如果对方不承认的话这就是欺诈.你可以起诉他。
没事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7-08-17

二手房向中介交了订金,可以退订金。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订金是可以全额退换的。如果签署协议,及收款收据上面,写的是定金,则是无法退还的,并且还将依据协议之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中介费能不能退的情况要分三种:

1、中介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非中介原因最终交易失败,中介有权不退或退少量中介费;

2、中介未促成交易,无权收取中介费,但可收取适当劳务费;

3、中介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中介原因最终无法完成交易,中介须全额退回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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