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积金新规,灵活就业人员可开户缴纳,可提取、可贷款!

如题所述

公积金贷款利率3.25,很多没有缴纳公积金的朋友会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纳公积金吗?是否可申请贷款?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最新的《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支持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优惠实现安居。

灵活就业人员的概念及范围

该《办法》所称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

▶城镇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本市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个体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

▶自由职业人员,是指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独立从事某种职业,为社会提供合法服务的劳动者。

适用范围

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辖区内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可以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

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公积金中心及各分支管理机构应当为申请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设立独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在该账户下开设个人账户,实行集中管理。

▶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开户的灵活就业人员。

1、灵活就业人员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到指定受托银行填写《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一) 本人身份证;

(二) 银行一类借记卡。

2、各承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为其设立个人账户,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答复。

▶已经办理过住房公积金开户的灵活就业人员。

 1、已经在公积金中心开设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先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原个人账号可继续使用。

2、灵活就业人员如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凭本人身份证件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存。

住房公积金缴存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缴存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为20%。

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为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城镇私营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城镇私营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的3倍。

以2022年度为例:缴存下限为557元(55746/12×60%×20%);缴存上限为2787元(55746/12×3×20%)。

2、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后,每月按时、足额将住房公积金存入本人银行借记卡中, 并由受委托银行按照自愿缴存托收签约内容从缴存人银行账户扣划至个人公积金账户。

3、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在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保持不变,如需变更,应当于当年的7月1日至7月15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灵活就业人员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以上,符合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按规定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受托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灵活就业人员符合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2)灵活就业人员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50周岁或自愿销户提取的,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并销户。已经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应当在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后,才能提取本人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并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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