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租房子,租了3年后合同到期后,又续了2年,结果协议签了,款也交了,没有要收条,结果过了一年后

如题所述

问:请问我租房子,租了3年后合同到期后,又续了2年,结果协议签了,款也交了,没有要收条,结果过了一年后,房东说我没有付上一年的房租,要收我上一年的房租。我第二天到房东家,将和他的谈话录了音,在录音中他很清楚地承认去年我交了款,但款是交前一年的房租,说我是先用房子后交房租。但我有前三年的收款收条为证,我是先交款后用房。现在房东以我没有收条为由说我去年的房租没有交,原因是我经营困难,需要缓一年再交。(他这是谎话,录音就可以证明,这是他编出来的。)我再没有拿出录音证据时,法官在庭后就要判我输,说我没有证据证明我交了款,而法官也没有质问过原告,他为什么要让我缓交一年的房租,也没有证据能证明,而且我经营良好,在这一年中也没有催要欠款现象。(如果质问的话,原告将难自圆其说)。请问我有了录音证据,能不能用诉,可不可以向原告索赔我的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请指教,谢谢!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租房子一般都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日后发生纠纷也是需要按照租赁合同来处理,建议谨慎对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8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通知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不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51条、无处分权处分他人财产后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