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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涉及业主
民法典
中什么是
业主
答:
法律分析:
业主
是在区分所有建筑物内或者在一个建筑区划内拥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专有建筑物空间或者房屋的所有权人。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民法典
对
业主
的定义是什么
答:
法律分析:
业主
的相关义务和责任包括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
民法典
中什么是
业主
答:
法律分析:
业主
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主要指的是买房的人,也就是小区的住户,而物业是为小区住户服务的,因此称住户为业主。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
民法典
对
业主
的认定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
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
对
业主
身份的认定
答:
第一条 依法登记取得或者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至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
业主
。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民法典
规定哪些事项由
业主
共同决定
答:
业主
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民法典业主
的权利和义务
答:
法律主观:
民法典
规定
业主
权利与义务有: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收益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罢免权、知情权、监督权、撤销权;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遵守管理规约的义务;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义务;按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义务;按时交纳物业费的义务。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278条规定由
业主
共同决定的事项有哪些
答:
业主
大会 依法决定或者管理规约依法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对物权法规定的兜底性条款做了具体细化。在编纂《
民法典
》时,对于具体细化型条文所涉问题,应在法典中尽可能给出具体规范。本条第1款第8项实际源自《建筑...
民法典
明确规定
业主
的权利
答:
民法典
中对
业主
权利的规定是:业主对专有部分具有所有权,对共有部分具有使用权、收益权,依法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罢免权、知情权、监督权、撤销权,一并包括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
民法典业主
权利有哪些
答:
业主
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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