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问答网
所有问题
当前搜索:
业主大会的权利和义务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第三章
答:
业主可以依法委托物业使用人行使
业主权利
,履行
业主义务
。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
业主大会
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
筹备组和业委
会的
区别
答:
业委会成立后,其职责主要是代表
业主
行使管理职责,根据小区业主意见开展工作,保障业主的公共利益。结语 筹备组和业委会都是为了规范小区管理而成立的组织,但其职责、权力、组织架构以及关系等方面有很大的区别。业主应该积极参与业委
会的
选举,履行自己的
义务和权利
,共同维护小区和谐、美好的环境。
物业有哪些
权利与义务
答:
物业管理公司
的权利和义务
主要有:1、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物业管理办法;2、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这既是行使权利,也是履行义务;3、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4、有权要求
业主委员会
协助;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物业管理是多方面...
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
答:
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尚未进行房屋权属登记,但基于建设、买卖、赠与、征收补偿等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可以认定为业主。业主对物业共有部分享有
权利
、承担
义务
,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第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符合召开首次
业主大会
会议...
业委会委员辞职程序
答: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
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
业主大会的
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
业委会候选人资格审核条件
答:
广泛征求业主意见;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
业主大会
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5、
业主委员会
成立选举办法: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
业委会委员辞职程序
答: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
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
业主大会的
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
业主委员会
办公经费用标准与来源
答:
1、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来源和标准:我国《住房城乡建设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指导规则》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工作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
住宅区的配套设施和公共设施所有权主体的法律责任
答:
住宅区的配套设施和公共设施所有权主体是业主 业主的法律责任也即
义务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
业主大会的
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
业主委员会
选举业主的家人可以行使选举权吗
答:
可以。业委会是一个家庭出一个人代表家庭参加选举。所以,不管的家庭中的谁都可以代表家庭参加会议并行使选举权,不一定要产权登记人参加。一般情况下,
业主委员会
有两种产生方式:1、由业主或
业主大会
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2、对于较大小区,...
棣栭〉
<涓婁竴椤
5
6
7
8
10
11
12
9
13
14
涓嬩竴椤
灏鹃〉
其他人还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