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职30天以后,领导仍不同意怎么办

如题所述

提出离职30天以后领导仍不同意,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相关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上述移送案件,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或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仲裁委员会主管部门指定管辖。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书面提出。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就将丧失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实现之权利的制度。仲裁时效是当事人请求通过仲裁解决劳动纠纷的程序性权利的有效期限,因此意义重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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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20
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自行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再要回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21-12-13
辞职根本就不需要单位批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清楚地表明,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就可以了。通俗地说,辞职的事儿我只是通知你一声,不是征求你意见。
如果单位以没有办手续为由不肯结算工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12-10
这时候你只要办好工作移交以后就可以离职了。如果单位拒不给你开离职证明的话,可以找当地的人力主管部门投诉。
第4个回答  2021-12-14
只要你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跟他单位提出了离职。到了30天的期限,即使领导不同意,你可以直接走人。工资该结清,单位也应该给你结清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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