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辞职须提前两个月,是否违反劳动法,第几条?

如题所述

没有违反法律,根据现行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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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10
违反法律了,什么没违反,提前31天就可以了,用不了两个月,法律有规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1-09
楼上几个都说的很清楚了,其实劳动法设置这条的目的也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可以给公司缓冲时间找新人接替工作,不至于一下走太多人造成瘫痪。
第3个回答  2008-11-09
只需提前1个月通知公司即可,如公司不允许就通过劳动局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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