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两年的合同交了半年的租金住了两月房东说要卖了房子天天有人来

看房子影响我的生活我该怎麽办

  如果还想继续在该房子居住,可以和房主协商,尽量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的影响。即使该房屋在租赁期间被原房主出售,承租人也有权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如果协商不成,或者承租人想另换出租房,可以和房东解除合同,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房东有权处分自己的房屋,所以房东可以在出租房屋期间出售该房屋,但是房东应当提前告知承租人,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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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16
你最少可以租住半年,合同上是否有注明违约方的赔偿?如果有就应该得到补偿
第2个回答  2016-05-16
您好,现在房子的使用权是属于你的,您可以拒绝房东带人来看房,不然你就退房要求房东赔偿,望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5-16
去投诉,拿着房屋租赁合同到街道办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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