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签了空白合同想辞职,领导要我按照正式工走流程,我不想在等了,应该怎么办?

应届生,今年4.7号入职,找的一份前台工作。干的不开心,想辞职走人,直接上级领导就是人事经理。4.22日由于一些原因跟领导提出口头辞职要求。当天领导就拿了合同让我签字,只填了我的个人信息其他试用期,工作期间都是空白,她说这些等我离职的时候填。然后还签了公司的纸质协议,上面写有试用期工资为多少,还有一个明文规定说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否则本月工资全部扣光。但我目前不想做了,不想再等一个月到6月份离职。工资是5.8号发放。我目前还在试用期,在招聘软件上有试用期1-2两个月及试用期工资的聊天记录。
我签了纸质协议,我月底干完想走人,28号交离职申请表,那时候工资会不会不给我,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9-04-26
1、谈好的工资是7000。试用期6000,试用期过后也没调整到7000。如果你有相关证据的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7000来支付你的工资的。
2、《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八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实际支付的工资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实际支付的工资视为与劳动者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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