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今年4.7号入职,找的一份前台工作。干的不开心,想辞职走人,直接上级领导就是人事经理。4.22日由于一些原因跟领导提出口头辞职要求。当天领导就拿了合同让我签字,只填了我的个人信息其他试用期,工作期间都是空白,她说这些等我离职的时候填。然后还签了公司的纸质协议,上面写有试用期工资为多少,还有一个明文规定说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否则本月工资全部扣光。但我目前不想做了,不想再等一个月到6月份离职。工资是5.8号发放。我目前还在试用期,在招聘软件上有试用期1-2两个月及试用期工资的聊天记录。
我签了纸质协议,我月底干完想走人,28号交离职申请表,那时候工资会不会不给我,我现在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