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

如题所述

北京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如下:

2022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印发通知,就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重要性,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研究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

北京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将于2023年5月13日—14日举行,4月14日8:00至17日16:00为本次面试报名时间。

内地(大陆)居民报名参加北京地区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具有北京户籍或北京市居住证;或者是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大专和本科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或者是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具体如下: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另:在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和户籍在京的外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在校学籍报考,其中大专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即三年制大专在三年级报考,两年制大专在二年级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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