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0月8号入职新公司的, 试用期是2000,这个月发上个月工资,结果才发了1354,因为是新入职,所以不享受带薪休假,公司是这样算的2000(试用期工资)除以31天乘以(18天+3天法定假日),18天是我实际出勤的天数,他这样算合理吗
国庆之后入职,10月份的工资应当按照日工资*出勤天数来计算,日工资的计算方法不是月工资除以月天数,而是用月工资除以21.75来进行计算。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关于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的规定。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是23.75还是21.75
追答23啦,就按23算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