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医疗期满了还不能上班怎么办

如题所述

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为员工另行安排工作岗位;如果员工也不能从事该岗位上的工作的,则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在额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后,与其解约。
医疗期满后还能重新再休吗?
可以,以三个月医疗期和累计病休时间为六个月为例,其意为该劳动者在累计六个月的时间内(自首次病休之日起开始计算)可以累计多次享有合计三个月的医疗期。
病假根据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同以及总工作年限不同而不同,最高可以达到24个月。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综上所述,病假即为医疗期根据工作年限不同,最高可以达到24个月。对某些患特殊疾病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综上所述,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工作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用人单位可以为员工另行安排工作岗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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