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在计算有余数的除法时,把被除数567错写成521,这样商比原来少2,而余数正好相同.正确的算式应该是567÷23567÷23.
正确的算式应该是567÷23。
解析:因为商比原来少2,但余数恰好相同,所以被减数减少的数即除数的2倍,即除数为:(567-521)÷2=23,然后列出正确算式即可,获得公式:
(567-521)÷2
=46÷2
=23。
正确的算式是:567÷23。
故答案为:567÷23。
余数性质:
余数有如下一些重要性质(a,b,c 均为自然数):
(1)余数和除数的差的绝对值要小于除数的绝对值(适用于实数域);
(2)被除数 = 除数 × 商 + 余数;
除数=(被除数 - 余数)÷ 商;
商=(被除数 - 余数)÷除数;
余数=被除数 - 除数 × 商。
(3)如果a,b除以c的余数相同,那么a与b的差能被c整除。例如,17与11除以3的余数都是2,所以17-11能被3整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