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劳务派遣签了劳务合同,同时还能和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RT:与劳务派遣签了劳务合同,同时还能和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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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法律规定,劳动者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不能签订两个以上的劳动合同的,否则,用人单位或者劳务派遣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劳动者签订两份劳动合同要考虑对劳动合同下原有工作的影响、对双方用人单位的影响,不能仅仅因为其在法律上认定合法有效就当然性地实施。但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最低保证:如果原用人单位仅因此(不排除因再行签订劳务合同导致原工作履行失职等其他综合性原因)而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或有其他扣减工资等惩罚性措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从原用人单位角度来看,加强对员工的培养和员工制度建设,加强公司内部合规管理和运作,都是企业成长必备的工作。给予员工合理的关注和弹性时间,也要防止员工过于松散、散漫,甚至造成员工怠慢本职工作而四处找第三方揽活的局面。从第三方单位来看,如果需要这样一个员工,签订劳务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付报酬但不承担任何社会保险及福利津贴,从合同签订的初始就具有一定的风险。条款具体内容仍需结合具体情形明确,非最终形式。毕竟订立此种协议是劳动者和第三方单位自愿协商的结果,对此,劳动者应当预料可能面临的风险,第三方单位也要防范自身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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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18
可以签
和劳务派遣公司也是签劳动合同
同时再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影响前面单位工作,单位可以直接解雇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追问

劳动合同不是只能签一份吗?

劳动合同不是只能签一份吗?

追答

没这个规定
只是同时两个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容易被解雇

追问

也就是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签多个,也就是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只是被解雇是吧?

追答

对职工是解雇,对签合同单位,给前面签合同单位造成损失,后签合同单位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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