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什么制度

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三十九条:

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其领导职责主要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讨论决定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保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按照国家有关社会力量办学的规定确定。

扩展资料:

《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的高等教育基本制度:

第十五条

高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 国家支持采用广播、电视、函授及其他远程教育方式实施高等教育。

第十六条

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高等学历教育应当符合下列学业标准: (一)专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 

(二)本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硕士研究生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博士研究生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第十七条

专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本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至五年,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至四年。非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应当适当延长。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本学校的修业年限作出调整。

第十八条

高等教育由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实施。 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主要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高等专科学校实施专科教育。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科学研究机构可以承担研究生教育的任务。 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实施非学历高等教育。

第十九条

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录取,取得专科生或者本科生入学资格。 本科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录取,取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录取,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允许特定学科和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条

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接受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发给相应的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应当载明修业年限和学业内容。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 公民通过接受高等教育或者自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二十三条

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应当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办学条件,承担实施继续教育的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0-18

校长负责制度

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处理学校的日常教学科研活动,完善学校的管理,校长全权代表学校并负责赋予校长决策权、指挥权、人事权和财务权,同时健全学校领导机构核心机制。

当前关于校长负责制的概念有两种观点,一种是单一性概念,以华中师范大学萧宗六教授为代表,认为学校工作由校长统一领导和全面负责;

另一种是结构性概念,以曲阜师范大学李保强教授和华东师范大学范国睿为代表,认为校长负责制的要素包括:校长全面负责;党组织的政治作用;教代会的民主参与管理;校务委员会的咨询审议作用。

扩展资料

单一性的校长负责制。简单地说,校长负责一切事务,教学,后勤,职工人事聘任,发展规划,校建工程招投标,招生,一句话,校长全盘负责学校,学校也就是一人说了算,这是最大的弊端,权力没有约束,权力容易形成黑暗的真空地带,校长久而久之,就会动用手中的权力,进行非法活动。

归根结底,权利还是要在笼子中运行,权利还是需要制度的约束,否则权利膨胀,给教育带来的是毁灭性灾难,很多老师长期的不满,容易形成出工不出力,出力不讨好,工作需要主动给领导表演或者汇报,否则等于白做,因为领导没看见。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0-18

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三条,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扩展资料

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0-18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

公民通过接受高等教育或者自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二十三条 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应当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办学条件,承担实施继续教育的工作。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三十九条 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其领导职责主要是:

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讨论决定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保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按照国家有关社会力量办学的规定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08-21
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来源: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 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