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再婚夫妻双方婚前各有一个子女,但都判给对方了,再婚后的家庭没有孩子可以生育一个孩子吗?

再婚夫妻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孩子都随对方在外地,可以申请再生育吗?盼望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为什么有那么多不同的声音?我是四川的

看你们是在哪个地方的,如果是在武汉市,你们可以生育一个孩子。直接找女方的单位计生办公室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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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8-05
生什么呀,生了又不养,还生什么呀,国家也不允许,生了你叫国家养呀,正因为判给对方了才不能生,说明你们无能才没有判给你们
第2个回答  2009-08-05
不可以,如果不是农村户口是不可以的,法律是不充许的
第3个回答  2009-08-06
当然可以生了,但必须得办准生证。
第4个回答  2009-08-05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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