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工伤鉴定为十级,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怎么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受了工伤鉴定为十级,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怎么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不肯开劳动合同解除确认书,只拿到了劳动合同复印件(合同到期终止没有续签),受工伤也是因为设备老化被砸伤脚趾骨折了,单位并没有按规定发放劳保鞋。想问问这种单位不配合的情况下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该怎么到社保局领取,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不肯给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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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5
那就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也可直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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